宇宙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参考指标
(普度众生版)
一、考核指标体系
类别 |
指标 |
分值 |
分指标 |
综合管理
|
1.机构管理 |
50 |
1.机构内部布局、科室设置及服务环境达标率 |
2.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率 |
|||
3.违反院内财务管理制度的次数 |
|||
2.乡村一体化管理 |
50 |
4.乡村一体化管理中核心制度执行率 |
|
3.信息管理 |
20 |
5.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信息报告合格率 |
|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50 |
6.违反新农合核心管理制度的次数 |
|
7.新农合相关服务制度执行率 |
|||
公共卫生服务
|
5.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
30 |
8.健康档案建档率 |
9.健康档案使用率 |
|||
6.健康教育 |
30 |
10.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种类和数量 |
|
11.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
|||
7.传染病防治 |
30 |
1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 |
|
8.预防接种 |
30 |
13.建证(卡)率 |
|
14.某种疫苗接种率 |
|||
9.重点传染病防控(艾滋病、结核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鼠疫、晚期血吸虫病、乙型肝炎、疟疾、包虫病等) |
20 |
15.疾病规范管理率 |
|
10.儿童保健 |
30 |
16.新生儿访视率 |
|
17.儿童健康管理率 |
|||
18.儿童系统管理率 |
|||
11.孕产妇保健 |
30 |
19.早孕建册率 |
|
20.产前健康管理率 |
|||
21.产后访视率 |
|||
12.重点妇女病普查 |
20 |
22.妇女病普查率 |
|
13.老年人保健 |
30 |
23.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 |
|
14.慢性病管理
|
30 |
24.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
|
2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
26.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 |
|||
27.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
|||
28.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29.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
|||
15.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
30 |
3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
1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
20 |
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 |
|
基本医疗服务 |
17.服务数量 |
100 |
32.年门诊人次数 |
33.年出院人数 |
|||
34.中医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 |
|||
35.病床使用率 |
|||
18.服务质量 |
100 |
36.医疗文书合格率 |
|
37.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
|||
38.相关业务知识、技能考核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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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医疗事故发生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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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医疗费用 |
50 |
40.次均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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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规范用药 |
100 |
41.处方合理用药比例 |
|
42.门诊及住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
|||
43.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执行率 |
|||
满意度评价 |
21.机构评价 |
50 |
44.上级业务指导单位对乡镇卫生院参与或协助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 |
22.群众评价 |
100 |
45.社会公众满意度 |
|
46.单位职工满意度 |
二、考核指标解释
(一)综合管理。
1.机构内部布局、科室设置及服务环境达标率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内部布局、科室设置合理,符合要求,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舒适。
指标参考值:达到国家及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机构内部布局、科室设置及服务环境达标率=机构内部实际布局、科室设置与服务环境达标项数/要求乡镇卫生院达到的机构内部标准布局、科室设置与服务环境项数(包括功能分区、科室设置、机构标识、服务环境和设施清洁、服务窗口便捷等)
考核方法:现场观察。
2.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率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人员配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人员管理制度落实率=实际落实的人员管理制度项数/乡镇卫生院应落实的人员管理制度项数(包括人员合理配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等)
考核方法:查阅相关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3.违反院内财务管理制度的次数
指标含义:建立健全并落实院内财务管理制度。
指标参考值:0
考核方法:现场查阅相关管理制度、现场观察、访谈。
4.乡村一体化管理中核心制度执行率
指标含义: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范围,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等方面予以规范的管理体制。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乡村一体化管理中核心制度执行率=乡村一体化管理中实际执行的核心管理制度项数/应执行的核心管理制度(包括行政、业务、药械、财务和绩效考核)项数
考核方法:查阅乡镇卫生院相关资料,随机查看2所村卫生室。
5. 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信息报告合格率
指标含义:及时、准确、完整上报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相关信息。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信息报告合格率=符合规定的信息上报例数/实际上报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信息例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上报信息记录,并从上级业务指导单位核查报告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情况。
6.违反新农合核心管理制度的次数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应当严格遵守新农合有关管理要求。
指标参考值:0
考核方法:现场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核查。
7.新农合相关服务制度执行率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配合做好政策宣传、即时结算报销、信息统计、补偿公示等新农合服务工作。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新农合相关服务制度执行率=乡镇卫生院实际提供的新农合服务项数/应提供的(包括政策宣传、即时结算报销、信息统计、补偿公示等)项数。
考核方法:查阅乡镇卫生院相关资料,现场观察、访谈。
(二)公共卫生服务。
8.健康档案建档率
指标含义:通过多种信息采集方式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0~36个月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指标参考值:达到国家和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健康档案建立数量,与辖区内常住居民数进行比对。
9.健康档案使用率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对居民就诊时的情况进行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健康档案使用率=实际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中应当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100%
考核方法:随机抽查10份应该有动态记录的健康档案,查阅实际动态记录情况。
10.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种类和数量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包括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及时进行内容更新等。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考核方法:查阅健康教育设施设备、存档资料和活动记录等。
11.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
指标含义:宣传普及《亿万农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行动》、《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疾病防控等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
指标参考值:达到国家和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被调查者合计答对题数/被调查者答题总数×100%
考核方法:随机抽查10名农村居民进行问卷调查。
12.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
指标含义:首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要求报告的病原携带者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直报。如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告至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指标参考值:达到国家规定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传染病疫情报告率=报告病例数/查出病例数×100%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按规定时限报告数/报告总病例数×100%
传染病疫情报告准确率=填写准确的病例数/报告病例总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门诊日志登记本,与网络直报记录或寄出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比对。
13.建证(卡)率
指标含义: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适龄儿童(0~6岁)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建证(卡)率=已建预防接种证(卡)儿童(0~6岁)数/辖区内适龄儿童(0~6岁)数×100%
考核方法: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核查建证率;现场查阅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并随机抽查5-10名适龄儿童进行复核。
14.某种疫苗接种率
指标含义: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重点人群针对性接种、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等工作。
指标参考值:达到国家和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某种疫苗接种率=实际接种人数/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考核方法: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抽检某种疫苗接种率;现场查阅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并随机抽查5-10名适龄儿童进行复核。
15.疾病规范管理率
指标含义:对辖区内艾滋病、结核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手足口病、鼠疫、晚期血吸虫病、乙型肝炎、包虫病、疟疾等疾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
指标参考值:达到国家和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疾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的某种疾病确诊病人数/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某种疾病确诊患者总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某种疾病管理记录,与辖区内已确诊的该疾病病人总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3名该疾病患者进行复核。
16.新生儿访视率
指标含义: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访视,询问新生儿一般情况及预防接种和先天性疾病筛查情况,观察家居环境,并进行体格检查,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新生儿访视率=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新生儿访视记录,与同期辖区内活产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新生儿进行复核。
17.儿童健康管理率
指标含义:对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36个月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应当至少进行1次随访。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儿童健康管理率=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儿童健康管理记录,与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36个月儿童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适龄儿童进行复核。
18.儿童系统管理率
指标含义:按照相应频次及要求,对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36个月儿童进行健康管理。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儿童系统管理率=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儿童系统管理记录,与辖区内居住的所有0~36个月儿童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适龄儿童进行复核。
19.早孕建册率
指标含义:为辖区内孕12周内的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早孕建册率=活产数中怀孕12周内建册的人数/辖区内年度活产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孕产妇保健手册》,与同期辖区内活产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孕妇进行复核。
20.产前健康管理率
指标含义:对辖区内孕妇进行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产前健康管理率=活产数中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的人数/辖区内年度活产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孕产妇产前随访记录,与同期辖区内活产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孕产妇进行复核。
21.产后访视率
指标含义:对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产妇进行访视,开展产褥期健康管理,指导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等。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产后访视率=活产数中产后28天内接受过1次及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辖区内年度活产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产后访视记录,与同期辖区内活产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产妇进行复核。
22.妇女病普查率
指标含义:动员辖区内适龄妇女参加重点妇女病普查。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妇女病普查率=某种妇女病实际检查人数/年度辖区内某种妇女病应检查人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妇女病普查记录,与同期辖区内某种妇女病应检查人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适龄妇女进行复核。
23.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
指标含义: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度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老年居民健康档案,与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65岁及以上老年居民进行复核。
24.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指标含义:将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健康管理,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年度辖区内高血压患病总人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与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高血压患者进行复核。
2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指标含义: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以及1次较全面健康检查,对患者进行评估和分类干预。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度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与同期辖区内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高血压患者进行复核。
26.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
指标含义:通过开展高血压健康管理,有效控制高血压患者血压水平。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高血压患者健康档案,与同期辖区内已管理的高血压患者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高血压患者进行复核。
27.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指标含义:将辖区内35岁及以上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纳入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理糖尿病人数/年度辖区内糖尿病患病总人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与辖区内35岁及以上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糖尿病患者进行复核。
28.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指标含义: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的随访以及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对患者进行评估和分类干预。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度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与同期辖区内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糖尿病患者进行复核。
29.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指标含义:通过开展糖尿病健康管理,有效控制糖尿病患者血糖水平。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糖尿病患者健康档案,与同期辖区内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5-10名糖尿病患者进行复核。
3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指标含义: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指导下,按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和管理。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年度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资料及管理记录,与辖区内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进行比对,并随机抽查3-5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复核。
3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
指标含义:按照规定时限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相关信息。
指标参考值:达到国家和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按规定时限报告数/应报告总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记录,与网络直报记录进行比对。
(三)基本医疗服务。
32.年门诊人次数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提供各种类型的门诊服务,包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急诊、义诊等。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考核方法:查阅门诊登记记录,现场计算。
33.年出院人数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向居民提供住院服务。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考核方法:查阅住院登记记录。
34.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配备中医药设备和中医药专业服务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中医药门诊占总门诊人次比例=中医药门诊人次数/年度门诊总人次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门诊登记记录,现场计算。
35.病床使用率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有效使用卫生资源,提高病床使用效率。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病床使用率=实际占用的总床日数/实际开放的总床日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病床使用记录,现场计算。
36.医疗文书合格率
指标含义:门诊处方书写符合《处方管理办法》,住院病历书写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医疗文书合格率=书写合格的门诊处方(住院病历)数/抽查门诊处方(住院病历)总数×100%
考核方法:随机抽查前一年内100张门诊处方(每月8张左右)或30份住院病历(每月2份左右)。
37.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指标含义:对入院病人进行正确诊断,并进行有效诊治。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的病历数/年度病历总数×100%
考核方法:随机抽查前一年内30份出院病历(每月2份左右)。
38.相关业务知识、技能考核合格率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人员具备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主要指“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相关业务知识、技能考核合格率=考核合格的人员数/接受考核的乡镇卫生院人员总数×100%
考核方法:现场考核。
39.医疗事故发生次数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指标参考值:0。
考核方法:核查医疗事故发生次数。
40.次均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增长率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要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次均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增长幅度要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次均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增长率=〔当年度次均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上年度次均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上年度次均门诊(住院)医疗费用×100%
考核方法:查阅乡镇卫生院财务报表。
41.处方合理用药比例
指标含义:门诊处方书写内容及格式符合规定,合理使用抗生素、激素、注射剂等,无重复用药、配伍禁忌等。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处方合理用药比例=合理用药的处方数/抽查处方总数×100%
考核方法:随机抽查前一年100张门诊处方(每月8张左右)。
42.门诊及住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在规定的基本药物目录内使用药物情况。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门诊及住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中使用基本药物数/抽查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使用药物总数×100%
考核方法:随机抽查前一年100张门诊处方(每月8张左右)或30份住院病历(每月2份左右)。
43.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执行率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对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
指标参考值:100%
计算公式:基本药物零差率执行率=实行零差率销售的基本药物数/基本药物种类总数×100%
考核方法:查阅乡镇卫生院相关药品购销资料。
(四)满意度评价。
44.上级业务指导单位对乡镇卫生院参与或协助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
指标含义:上级业务指导单位对乡镇卫生院参与或协助完成的相关工作的满意程度。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上级业务指导单位对乡镇卫生院参与或协助工作完成情况满意度=评价满意的人数/接受调查的相关单位人员总数×100%
考核方法:随机调查5名上级业务指导单位(至少包括3个不同单位)不同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记名)。
45.社会公众满意度
指标含义:社会公众对乡镇卫生院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包括医德医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费用和服务环境等内容。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满意的人数/接受调查的社会公众总人数×100%
考核方法:随机调查10名服务对象(不记名)。
46.单位职工满意度
指标含义:乡镇卫生院职工对工作环境、工作待遇等内容的满意程度。
指标参考值:达到本省(区、市)规定的相关要求。
计算公式:单位职工满意度=评价满意的人数/接受调查的职工总人数×100%
考核方法:随机调查8名本单位职工(不记名)。
特别说明:以上指标,纯属道听途说,查无实据,仅供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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